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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公务员待遇(法制办是公务员编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是协助总理处理法律事务的机构。在此我们建议考生多了解自己所应聘的职位,综合考虑,选择真正适合的职位。

主要职责:

(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总理处理法律事务。

(二)负责统筹规划国务院立法工作,制定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三)负责审查各部门向国务院报送的法律、法规草案,以及需要国务院批准的重要涉外法规和部门联合规章。负责从法律角度对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进行审查并报国务院审查。

(四)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法律、行政法规草案。负责对密切涉及群众利益的行政法规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五)承担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备案和审查职责,审查是否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以及相互冲突的情况,并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在不同的情况下。

(六)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行政执法中的其他常见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议并解决问题。意见,制定相关配套行政法规、文件和批复。

(七)负责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承办申请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国行政复议工作。

(八)负责及时整理、汇编行政法规,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文本。指导清理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国家出版的行政法规外文文本和民族文本的翻译、审查工作。

(九)开展政府法学理论和政府法制工作的研究和宣传,开展涉外法律事务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能介绍。正在准备面试的朋友可以多了解一下各个部门的职责和职能,为自己后续的考试做好准备,打好基础。更多考试资讯,请继续关注高顿登陆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