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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深的基坑需要专项方案(基坑多深要专项施工方案)

本文目录一览:

1、土方开挖深度超过多少米需要编制专项方案?2、深基坑多少米需要专项施工方案3、深基坑支护多少米需要专项方案4、深基坑是多少米需要专项方案5、开挖深度超过多少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土方开挖深度超过多少米需要编制专项方案?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法律分析:5m及5m以上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方案。法律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 基坑工程主要包括基坑支护体系设计与施工和土方开挖,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

4、跨度大于 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 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5、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6、基坑超过5米的土方基坑、,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负5米的土方基坑定义为深基坑。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其它土方基坑也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多深的基坑需要专项方案(基坑多深要专项施工方案)

深基坑多少米需要专项施工方案

法律分析: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时候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必须要注明支护有效使用的时限,必须完善专家的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

基坑开挖超过3米或者环境负责的就需要专项施工方案。超过5米的就需要专项方案以及专家论证了。

基坑深度超过5米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法律分析:5m及5m以上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方案。法律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法律主观:深基坑超过5米需要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基坑工程主要包括基坑支护体系设计与施工和土方开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深基坑支护多少米需要专项方案

法律主观:深基坑超过5米需要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基坑工程主要包括基坑支护体系设计与施工和土方开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法律分析: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时候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必须要注明支护有效使用的时限,必须完善专家的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

法律分析:5m及5m以上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方案。法律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基坑深度超过5米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深基坑是多少米需要专项方案

1、法律分析:5m及5m以上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方案。法律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基坑深度超过5米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3、法律分析: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时候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必须要注明支护有效使用的时限,必须完善专家的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

开挖深度超过多少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

基坑开挖超过3米或者环境负责的就需要专项施工方案。超过5米的就需要专项方案以及专家论证了。

法律分析:深基坑超过5米需要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时候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必须要注明支护有效使用的时限,必须完善专家的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

建质[2009]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