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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常见家具投诉案例分析 购买家具要多留心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表示,'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含义重点强调了消费与发展两方面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关系。他强调,维权是净化消费市场的重要手段,也是提振消费信心,拉动生活消费的重要保障。要以消费维权为抓手,督促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扩大消费,促进发展服务。 

  购买家具出现质量问题,在2008年广东省消委会的同类投诉中最多,约占68%。记者摘取来自广州消委会的相关投诉案例时,消委会投诉监督部主任何建安也一再强调,从大多数维权的案例来看,处于弱势的消费者只有靠厂商的诚信来提升消费信心。而这一点,广州并不是没有先例。 

强迫消费 

  案例:加拿大华人孟先生于2009年2月6日在中华广场现代简约家具订购了一套家具,合计2万多元,当时支付了订金1000美元。该店开具订货单,孟先生回家后才留意到单据上注明定金不予退,而该店事先没有任何提示。孟先生突然有急事要于2月15日回加拿大,且该店对其所售产品无法提供产品来源和说明,遂于2月7日前往该店要求退订,该店不予理会。 


  记者点评:该消费最终演变成一场纠纷,2月7日惊动大东派出所调解处理,双方'自愿'达成消费者向商家购买6800元之家具。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二款第三条规定,建议终止受理。记者不知道这个'自愿'是孟先生如何自愿的,但商家难免有强迫之嫌。虽然商家在单据上注明定金不予退,但强迫消费者消费未必是商家最好的选择。 


货不对板 


  案例:钟宇光于2008年11月16日在卡洛宾尼家具订了一张茶几,价值6800元,当天交付订金2000元,钟先生要求的是顺德自豪家具厂生产的洞石茶几,对方口头答应,11月24日收货时发现,该茶几并不是钟先生所要求厂家的产品,遂要求退货并且商家给予赔偿。 


  记者点评:以次充好、货不对板,是很多无良商家惯用的招数。不过,在这起投诉中,我们看到的却是消费者对商家的盲目信任--居然相信销售人员的信口雌黄,其结果是,商家辜负了消费者的信任。 


质量问题 


  案例:邱小姐于去年10月在番禺一家卖场的广州诗维馆家具有限公司订购了一批家具,包括床铺、酒柜等,11月1日开箱准备安装时,发现以下问题:1.酒柜上柜的背板是非常薄的密度板,开箱时背板多处破裂、螺丝松动,且与营业人员宣传的全实木家具明显不符;2.酒柜的下柜一只脚断开(共3只);3.酒柜下柜的橱门螺丝脱落,门关不住;4.下柜内侧螺丝眼处,出现严重裂纹,有明显的用油漆重新涂抹处理的现象,所发货明显存在缺陷,是不合格产品。以上所述问题均有照片为证。 


  消费者要求如下:1.商家无条件退货(次品必须退货),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商家承担;2.要求商家给本人道歉;3.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经消协多次调解,双方没法达成一致,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到法院起诉,遂终止调解。 


  记者点评:质量问题是投诉类占比最大的,在全省2008年家具类的562宗投诉中,质量问题就占了383宗。对于有质量争议的产品,商家与消费者都得拿出诚信的态度,特别是商家,对于有明显质量缺陷的产品,最好立即更换。要知道,赢得消费者的口碑要经年累月,而要毁掉商家的信誉,一宗就够了。